福清市政府儲備地2010-032號地塊(宏路街道石門村)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信息公示
2025-12-18 15:16:2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相關規(guī)定,建設用地用途變更前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福州市福清市土地發(fā)展中心委托福建九五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福清市政府儲備地2025-032號地塊(龍江街道瑞亭社區(qū))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現將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福清市政府儲備地2025-032號地塊位于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地塊四至范圍為東至福人路,南至康達路,西至石門村,北至石門村,地塊中心點坐標為東經119.341794°,北緯25.711179°,項目總用地面積共23622m2,原土地性質為農用地,根據《福清市建設項目規(guī)劃條件函》(融規(guī)地[2012]第111號),調查用地性質規(guī)劃為0701城鎮(zhèn)住宅用地、0901商業(yè)用地。
二、調查內容
通過對項目地塊及其周邊區(qū)域的用地歷史與現狀利用、自然環(huán)境情況等資料的收集與分析、現場勘查、人員訪談等方式,識別項目地塊潛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況。
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技術導則》(HJ25.1-2019)相關調查工作內容與程序,開展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為排除不確定因素,在現場勘查過程使用X射線熒光快速檢測儀(XRF)、光離子化檢測儀(PID)等快速檢測設備對項目地塊土壤進行現場快速檢測;采用《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進行評價分析并編制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三、調查結果
經對項目地塊開展歷史資料收集分析、現場踏勘以及人員訪談等調查工作,確認項目地塊及周圍區(qū)域無明確的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來源;項目地塊內快速檢測點位的土壤樣品檢測結果均低于《土壤環(huán)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項目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開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工作,符合規(guī)劃用地要求,可作為0701城鎮(zhèn)住宅用地、0901商業(yè)用地。
四、委托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福清市土地發(fā)展中心
聯系人:何晴 聯系電話:15005075031
五、報告編寫單位及聯系方式
編制單位:福建九五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福州市旗山大道福州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2號樓6層
聯系人:張工 聯系電話:0591-8361095